日期: 2020-04-09 浏览量:453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白梅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检查的通知》(农办牧[2020]10号),要求,全面摸排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等情况,确保“十三五”时期基本解决大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和资源化问题,将此文件转发。
二、文件的主要目标
全面掌握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对大型规模养殖场的利用方式及配套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要实现全覆盖、不留死角,确保符合文件要求。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检查主要内容:(一)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情况。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是否能够满足养殖规模需求并正常运行,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是否按要求出具辖区内畜禽养殖场配套设施完成情况的证明文件。(二)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情况。大型规模养殖场配套土地是否符合《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要求。(三)环境管理情况。规模养殖场是否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阜新市生态环境局转发关于开展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资源化利用情况检查的通知》阜农发〔2020〕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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