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辽西“三农领域”市场化组织化发展的建议》(22号)答复

日期: 2021-05-13 浏览量:246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白梅 文字大小:

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辽西“三农领域”市场化组织化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辽西“三农领域”,特别是我市“三农领域”市场化组织化发展是市农业农村局的重点工作之一,经组织有关人员研究,按照提案涉及内容,我局将推进推进辽西“三农领域”市场化组织化发展融入到今后的乡村振兴工作中。

一、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三农”思想

2001年,习近平在其博士论文《中国农村市场化建设研究》中,旗帜鲜明地提出:“要走组织化的农村市场化发展路子”,这为我们实施突破辽西北战略,解决三农领域问题指明了方向。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连续多年,中央1号文件都是关于“三农”的。习近平“三农”思想是指导我们进行农村发展与改革实践创新的理论基础和实践钥匙。市农业农村局将结合辽西北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辽宁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四个着力”“三个推进”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特别是关于“三农领域”工作的论述,在习近平“三农”思想中,深化农村市场化特别是要素市场化理论、农民组织化特别是新型合作化理论,聚焦生产关系。

二、完善农村市场环境,推进农村市场化进程

我国农村普遍存在市场体系不健全、市场发育不充分,还存在市场激励不足、要素流动不畅、资源配置效率不高、微观经济活力不强等问题,而辽西北作为不发达地区可能更为严重,农村市场化程度远落后于城市和工商业、更落后于南方发达地区。我市农村地区也普遍存在这样的问题,突出表现为:市场主体不发达,农产品市场化不够,市场活力不足,农民收入增长乏力。大部分农业生产还局限于农户分散耕种,一家一户自产自销的发展阶段,农民收入主要来自于农产品的坐地销售,无标准无包装无品牌,有的也只是个别的粗加工或初级产品,根本无法进入城市现代市场。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去年5月份印发了《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结合文件精神和辽西北,特别是阜新实际,讲以下方面工作融入到乡村振兴中。首先,制定农村市场化建设政策,夯实农村市场经济基础性制度。创新完善体制机制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农村市场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治理市场主体行为,最大限度发挥市场活力,提高农村市场主体(农牧民)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能力。其次,采取措施引导农民开展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发展农村专业加工包装销售业和打造农产品品牌。重点是推动农村新型主体和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建设好重点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和农业科技园区。我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有2个,一个是市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基地,现有企业34家;其中,农产品加工企业10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6家。现有国家驰名商标企业2家,省级名牌产品企业5家。20211-2月份,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亿元,同比降低10%。另一个是彰武县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基地。现入驻企业27家,其中,农产品加工企业21家。20211-2月份,农产品加工企业完成主营业务收入0.6亿元,同比增长20%。重点项目:阜新双汇禽业有限公司年投资4.6亿元屠宰1亿只肉鸡项目、投资1.36亿元年产50万吨饲料建设项目和投资0.98亿元18万吨饲料建设项目;华美食品(彰武)有限公司投资1亿元年屠宰3000万只活禽屠宰场项目;彰武新希望农牧有限公司投资1亿元年产36万吨饲料厂项目。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企业50家,实现产值111.9亿元,占全市规上工业的32.5%,“三分天下有其一”,同比增长6.4%;主营业务收入105.1亿元,占全市规上工业的31.8%,同比降低3.9%;利润4.2亿元,同比降低1.7亿元;税金0.97亿元,同比降低25.5%。其中,10亿元以上企业4家,阜新双汇21.3亿元,阜新六和16.6亿元,阜新鲁花16.5亿元,阜新伊利11.4亿元;5亿元以企业6家;亿元以上企业18家。现有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95家;其中,国家级3家,省级46家,市级46家。上市子公司6家。20211-2月份,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企业42家,实现产值19.9亿元,,同比增长55.6%;主营业务收入21.5亿元,同比增长44.7%;利润0.65亿元,同比降低0.13亿元;税金0.22亿元,同比增长167.3%。上市子公司6家。下一步,结合中央历年发布的一号文件等有关市场化建设的要求,继续推动中央政策在农村落地生根,加快完善农村市场环境,落实农业保护制度,建全资本、土地、技术等农村生产要素市场,保障市场规范透明、公平竞争,推进市场化进程。

三、走新型农村合作化道路,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农村农业的发展首先要解决农民的组织化问题,没有农村农民的组织化就没有农村的现代化。早在十三年前,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就在他的博士学位论文《中国农村市场化研究》中提出过:只要能够形成有效的产业组织,则分工就能顺利进行下去。效率就会自然产生。制度的历史合理性就存在。反之,没有产业组织,一切“生产力”的进步就是乌有。去年在吉林考察时又提出“要因地制宜,走好农业合作化道路”,实现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绿色化、标准化、品牌化、科学化的前提是组织化。市农业农村局要继续围绕提升农村农民组织化,引导推动农村农民组织化进程,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起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长效机制,提高农村自我解贫和保障能力。

(一)大力培育家庭农场

制定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把符合条件的规模农业经营大户和专业大户纳入家庭农场名录。开展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评选和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工作,建立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动态管理和监测制度,以点带面提升家庭农场发展质量。今年,市农业农村局重点抓彰武县积极引导、探索组建家庭农场协会或联盟,鼓励家庭农场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大力推介宣传家庭农场典型,引领适度规模经营。

(二)全面提升农民合作社质量

1.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的有关精神,根据《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1年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国家级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具体要求,2021年阜蒙县作为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国家级试点单位,按照《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要求,制定具体试点实施方案,试点实施方案的初稿电子版请于316日前报市局改革科,经省农业农村厅初审合格后,326日前以县级人民政府文件形式报市农业农村局,同时抄送市人民政府,再由市局以正式文件上报省农业农村厅。阜蒙县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农民合作社组织规模和农户覆盖面明显扩大工作,示范社创建取得重要进展,国家、省、市、县级示范社四级联创,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基本建成,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稳步提高,服务能力和带动效应显著增强。

2.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在村、镇层面,按照一定比例确定重点扶持的合作社,每个乡镇重点扶持的合作社不得少于5家,并作为年底考核乡镇的一项内容。建立县级合作社示范社名录,鼓励和引导示范社与企业对接,补齐合作社产业发展的短板。

3.重点培育一批市级示范社申报国家和省级示范社。完成2021年市级示范社评选,完成省里下达新增示范社的任务。做好2021年度国家和省级示范社的培育与申报工作。

4.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农民合作社各类人员培训工作。

5.做好粮食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实施好省级财政支持种粮规模经营主体贷款财政贴息项目,做好宣传工作,让更多的服务主体享受政策红利。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202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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