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分散畜禽养殖户粪污治理的建议》(77号)答复

日期: 2023-06-01 浏览量:191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白梅 文字大小:

王秀英,周景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分散畜禽养殖户粪污治理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现状

  截止2022年,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409家,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8%以上,其中大型规模厂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76%以上,达到国家及省目标任务。

  阜新市是辽宁省主要的畜牧业生产基地,地处农区与牧业的交错地带,所辖的阜蒙县、彰武县均是国家半农半牧县。养殖专业户与农村散养户数量较大,但养殖规模较小、养殖数量少,位置分散,固体废物处理设施配套率较低,多数散养户将畜禽养殖粪污堆放至自家田间发酵。因我市农作物为一年一熟的特点,在耕种季节,散养户的粪污能得到有效利用;但大多数散养户并不具备粪污的储存设施,或粪污的储存设施容积不足以储存非耕种季节的畜禽养殖粪污;部分散养户环保意识不强,不注重生态环境。

  二、依法依规治理,加强部门联动

  根据生态环境部门制定的《阜新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联合印发的《辽宁省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试行)》,市农业农村局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和服务,指导养殖户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指导县区以村为单位,建设适宜的贮粪场、污水贮存池,以经济实用的发酵腐熟方式为主,实现低成本就近就地自行将粪肥直接还田,鼓励粪肥公司、经纪人等社会化服务主体开展粪肥收储运用服务,加大村屯散养户畜禽粪污处理能力。

市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市生态环境局大力推进畜禽养殖行业污染防治监管工作,根据实际工作制定了《畜禽养殖行业生态环境现场执法检查指南》,大大提高了我市畜禽养殖污染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自2021年起,我局每年对20%以上规模化养殖企业进行现场抽查执法检查。2021年现场执法检查规模养殖场112家,处罚企业5家,罚款金额21万元,规模养殖场现场执法检查覆盖率24.19%。2022年现场执法检查规模养殖场118家,处罚企业4家,罚款金额31.1万元,规模养殖场现场执法检查覆盖率25.4%。2023年3月,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开展畜禽养殖集中强化监督帮扶专项行动的通知》(辽环综函〔2023〕57号),市生态环境局将重点对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专业户开展执法检查,摸清禁养区内养殖专业户情况,重点检查其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严厉打击设施停用、非法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

  三、科学养殖,源头减量,种养结合

  根据《阜新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综合考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畜牧业发展需求、种养结合基础和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强规模养殖场精细化管理,加快畜禽良种推广,提高综合生产能力,采取组建合作社、代养托养等方式实现统一建场、集中养殖,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源头减量。村级要组织养殖场户与种植业主对接,协调好双方利益关系,建立有机肥还田渠道,以经济实用的发酵腐熟方式为主,实现低成本就近就地自行将粪肥直接还田。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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