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关于我市设施农业防灾减灾的提案》(34号)答复

日期: 2023-06-01 浏览量:168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白梅 文字大小:

蒋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设施农业防灾减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积极应对气象灾害影响,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抗灾自救总体要求,各地要因地制宜,因棚施策,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全市设施农业生产稳定。

  一、增投入助力受灾小区修复

  积极争取生产救灾资金,以县区为单位整合农业、水利、交通、发改、科技等专项资金,统筹用于设施农业恢复生产。严禁挤占挪用,最大限度发挥政策资金引领作用,真正用到制约瓶颈和关键环节。

  二、严排查推进设施农业提质增效

  定期摸清底数,准确核实灾情。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责任体系,乡镇、村是灾情核查确认责任主体,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负有监管责任,实行逐级审核报送制度。各乡镇组织人员清查设施农业受灾数量、受损程度和生产恢复情况,登记造册,并在乡镇和村进行公示;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做好登记备案,与县区财政部门组成核查组对乡镇上报的灾情进行核实确认;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做好抽查。各县区、乡镇以及设施棚区按照新建设施农业要求,制定详细的设施恢复计划,并按计划开展恢复工作。

  三、强化防灾减灾

  市农业农村局坚持牢固树立防灾减灾意识,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准确推送灾害预警信息,打通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确保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每一户、每一人,全覆盖、无死角。督促县乡抓好设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排查设施农业安全隐患,提示生产主体做好防灾减灾措施。确保灾情报送渠道畅通,及时调度灾情信息,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赶赴受灾棚区,指导农民开展救灾恢复生产,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

  四、完善设施农业安全保障

  坚持高效协同,确保要素保障。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部门、金融部门指导县区探索“设施农业使用权确权登记+金融支农”新模式,通过引入保险公司,降低银行不良贷款风险,有效破解农户融资难题。要全面摸排设施农业建设过程中农民金融需求,及时推送给金融机构,主动寻求金融机构支持。各金融机构要适当下调贷款利率,简化贷款审批发放程序,做到应尽快贷,不压贷、不断贷、不抽贷,各保险机构要开办设施农业保险业务,为设施农业提供一份安全保障。对受灾农民要开展延期还本付息、续贷、信用贷款等优惠政策应享尽享。

  五、强技术提高设施农业产品质量

  一是补充和培养专业技术人员,组建专业技术队伍,充实基层技术力量,解决大棚户在棚菜生产中遇到的问题。二是引进适合我市种植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促进生产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实现产品高附加值和高收益。三是推进种植户与科技人员沟通机制,架起“专家”与“农户”之间沟通的桥梁,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解决农户实际种植难题。

  六、强指导提升商品化水平

  加强指导,做好技术服务。成立专业队,帮助农民和生产主体做好棚室的翻建和维修工作。依据主体生产安排推荐适宜棚型,保证棚体既安全牢固又经济适用。组织做好生产培训,帮助做好茬口安排,让菜农获得最大效益。同时,集中连片发展规划,遵循设施农业发展规律,突出阜蒙县福兴地、于寺、阜新镇、王府,彰武县哈尔套、两家子、满堂红等重点区域,着力推进设施农业“园区化”和“项目化”发展。

  七、加强流通体系建设

  做好产销衔接,加强设施产品品牌建设。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生产调度,积极研判市场产销形势,及时发布生产动态信息,科学指导生产。建立健全设施产品产销衔接机制,加强农产品产地市场、专业市场建设,积极拓宽市场销售渠道,发展订单农业、“互联网+”等销售模式,实现设施产品销售形式多元化,销售效益最大化。加强设施产品品牌建设,支持企业开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竞争力的知名品牌。整合现有品牌资源,利用农交会、农博会等平台集中开展宣传推介,将阜新设施产品推向各大市场,提升区域公共品牌和企业品牌形象,增强设施产品市场竞争力。

  下一步将持续防灾减灾,稳定设施生产。结合设施农业调研,深入实地对设施农业安全进行检查指导。定期检查和维护生产设施,开展隐患排查,加强棚内作物管理,提高防范风险能力,及时指导农户进行防灾救灾。同时,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形成完善的集培育、栽培、防护、销售、贮藏、加工于一体的产业链,有效保障“菜篮子”产品稳定供给,以进一步加快全市设施农业发展,持续推进乡村振兴。

  感谢您对我市设施农业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我局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阜新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0418—3391599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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