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全市农村集体资产 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 2023-06-12 浏览量:235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岳怡静 文字大小:

  2023年6月13阜新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全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文件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整治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领域突出问题和《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的通知》要求,精准识别管理漏洞和廉洁风险,切实整治农村集体资产流失行为,阜新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全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这一文件的出台对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持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乡村振兴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分七部分重点内容

  (一)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不规范问题。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规范挂牌。2.是否按照组织章程设立组织机构。3.是否先经过村党组织研究讨论。4.是否建立成员名册,并纳入台账管理;5.是否存在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委会职能边界不清的情况。

  (二)整治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1.新增资源资产是否纳入账内(台账)管理;2.村级建制调整、合村并居过程中资产管理和处置是否规范。3.公开流转交易制度建立以后,是否仍存在“应进未进”的情形。

  (三)整治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问题。1.是否存在口头合同、不签订合同的问题。2.签订合同前是否履行民主程序,权利义务是否明确;价格是否合理,期限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3.是否存在私自变更合同,导致集体资产流失。

  (四)整治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1.是否存在集体经济组织公开不及时、不完整、流于形式等问题。2.是否存在财务收支管理混乱问题。3.是否存在违规发放补贴行为和集体成员收益分配落实不到位问题。

  (五)整治农村集体债权债务管控不严格问题。1.是否存在举债兴办建设项目。2.是否存在非生产性开支形成的债务。3.是否存在拖欠资金挂账不还问题。

  (六)整治集体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1.是否存在工程项目未按规定采购或招投标行为。2.是否存在工程管理混乱行为。3.是否存在村干部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行为。

  (七)整治其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面问题。1.是否存在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问题。2.是否存在其他对有关规定打折扣等问题。3.对于未化解问题的台账,是否进一步研究对策措施。 

  

  三、实施步骤

  从2023年5月开始,到11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底前完成)。1.对照本地2022年集体资产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内容查缺补漏。2.要召开会议,开展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统一认识,推动落实。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底前完成)。1.要逐村(涉农社区)建立问题台账,将问题消化在核查过程中。2.以县(区)为主体,对所有乡镇(街道)进行全面检查,不定期通报提质增效行动工作进度。

  (三)实地抽查阶段(10月底前完成)。1.各县(区)建立抽查制度,开展实地抽查。2.对有举报的或者群众反映问题线索集中的地方开展专项督办;对整治不力、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地方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

  (四)建章立制阶段(11月底前完成)。1.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统一制定相关制度。2.各县(区)要进一步完善推进集体资产资源进场公开交易的措施和手段,加快实现“应进必进”并依法接受监管。  

  四、工作要求

  包括5个方面:

  1. 加强组织领导。2.强化调度检查。3.坚持分类施策。4.加强监督执纪。5.深入全面总结。

 

  解读单位: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赵微微

  联系电话:0418-2935790

   阜农发〔2023〕67号阜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全市农村集体资产 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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