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市级示范新型经营主体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 2023-06-19 浏览量:156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岳怡静 文字大小:

  2023年3月24日阜新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申报2023度市级示范新型经营主体的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文件背景

  为更好的培育阜新市示范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全面提升发展质量,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了市级示范新型经营主体评选工作,评选依据参照《阜新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选标准》、《阜新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选标准》,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规范化、规模化、带动效应发展。

  二、评选要求

  共分三部分内容

  (一)申报条件。申请组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是否符合《阜新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选标准》,2.是否符合《阜新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选标准》,3.是否获得过县区级示范经营主体。

  (二)申报方式。合作社申报流程由合作社自主在“阜新市新型经营主体名录库管理系统”(网址:https://hzs.agribigdata.com.cn)或手机客户端申报。 

  (三)审核单位。县乡农经部门初审,市农业农村局终审。

  三、时间安排

  (一)申报时间:截止2023年7月31日

  (二)评审时间: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31日

  四、组织工作要求

  包括三个方面:1、精心组织。2、如实填报原则。3、客观公正评选。


  解读单位: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张艺蒙  

  联系电话:0418-2935790

阜农发〔2023〕37号关于申报2023年度市级示范新型经营主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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