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耕地轮作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 2023-06-01 浏览量:144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岳怡静 文字大小:

  政策依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做好2023年耕地轮作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3〕274号)。

  政策思路:突出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充分发挥耕地轮作用地养地、生产生态协调推进的关键作用,持续提升耕地地力,增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基础能力。突出提升粮油生产能力充分发挥轮作在种植结构调整与农产品生产动态调节中的重要作用,加速推进粮食大豆油料产能提升。突出粮油生产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轮作在推行绿色生产方式、构建绿色种植制度中的引领作用,持续促进资源合理利用。


  实施区域和规模。2023年,我市实施耕地轮作面积9万亩,项目落实阜蒙县、彰武县、细河区和清河门区。

  补助标准。按照“谁轮作、谁受益”原则,对耕地轮作给予每亩150元的补助,补助对象为自愿参加耕地轮作项目的农户、新型经营主体。

  补贴流程。根据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任务量,市农业农村局依据各县区申报情况和全市实际情况,将任务分解到县区,县区择优选择各乡镇的农户和经营主体承担任务,签订合同。轮作实施经公示无异议后,财政部门根据审核确认的轮作面积,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兑付到位。




  解读单位: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 杨晓军

  联系电话:0418-3391599

   阜农发〔2023〕60号关于做好2023年耕地轮作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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