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6-27 浏览量:29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王雪滨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地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的全过程管理,构建长效机制,提升科学使用回收水平。
二、任务目标
计划在全市主要用膜区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0.6万亩,项目区农膜处置率达到85%以上,地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农田地膜残留量实现零增长。
三、重点工作
(一)科学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覆盖使用时间和力学性能指标不低于国家标准中Ⅰ类地膜要求。加厚高强度地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地膜应在作物收获后当年回收。
(二)科学使用。进一步开展地膜覆盖适宜性评价,推广地膜高效科学覆盖技术。
(三)健全体系。加强回收体系建设,规范填写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管理,全面掌握辖区内地膜使用回收情况和网点建设情况。
(四)加强创新。加强地膜原材料、加工工艺和设备等方面创新研究,提升地膜耐老化、增温保墒等性能,提高产品性价比。加快高效适用的地膜机械化回收机具工程化攻关。
四、组织实施
(一)实施范围
选择地膜覆盖面积相对集中、基础相对好、积极性高、具备废旧农膜回收处置能力的覆膜大县实施项目,鼓励整县推进。
(二)补贴标准及支持重点
补贴标准,2025年加厚高强度地膜为中央财政补贴每亩30元。
补贴形式,可采用直接或间接补贴、以旧换新或其他适宜本区域特点的补贴方式。
补贴对象,按照“联农带农”原则,聚焦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种植园区等用膜量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原则上对具备一定回收处置能力的企业、专业化回收机构在补贴资金应分配上予以适度倾斜。
(三)项目验收
1.县级自验。形成自验报告后报市级农业农村局(县级自验报告内容应包括:实施方案落实情况、项目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各类工作台账等资料管理情况)。
2.市级复验。市级农业农村局接到县级自验报告后,应在30天内完成市级复验。复验无异议后,市农业农村局应将结果在官网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补贴资金分配使用情况、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及取得的成效等。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二)制定实施方案。
(三)规范资金使用。
(四)加强监督管理。
(五)抓好政策落实。
(六)提升地膜机械化回收率。
(七)强化宣传引导。
联系人:秦实
电 话:15941896366
邮 箱:nyncjkjk@163.com
阜农发〔2025〕49号关于印发《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办单位: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西环路5号 邮编:123000 Email:fxnw2822337@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0202000065号
辽ICP备2021000644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36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2822337 网站举报邮箱:fxsnync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