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阜新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解读》政策解读

日期: 2025-06-27 浏览量:25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王雪滨 文字大小:

  一、总体要求

  科学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及时排除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建立健全科学、高效、全面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实现 “源头可控、过程可管、风险可防、安全可靠” 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目标,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和市场竞争力。

  二、任务分工

  (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制定监测方案,加强对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指导和监督,向各县区及时反馈通报监测结果,组织各县区对不合格样品进行调查处置,向省农业农村厅报送计划实施情况和有关监测结果。

  (二)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完成风险监测抽样,协助国家和省级监测单位做好抽样有关工作;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监督监测抽样。尽量做到国家、省、市抽样统筹协调,避免同一地区、同一企业重复抽样,提高科学性、随机性。组织开展抽样、监测等技术培训,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监督抽检有关情况和检测结果。根据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情况,定期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每年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供1期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报告和工作建议。

  (三)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有关企业配合完成省级、市级抽样工作,负责对不合格产品的查处工作,加强对畜禽养殖环节合理用药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制定本辖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完成本辖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完成监测任务。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协调保障等工作,确保完成监测任务。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要统筹做好抽样工作,具有执法证件的抽样人员不得少于2名,并按时完成抽样及有关汇总等工作。抽样、检测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到样品具有代表性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各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市现代农业发展发展服务中心要坚持问题导向,在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下,对群众举报的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对检查发现的重点问题,要加强排查,重点抽检。要鼓励案件查办及问题发现,及时排除风险隐患。对抽样、检测中的问题建议,要及时反馈市局。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应结合抽样工作,拓展技术手段,开展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执行、风险隐患等排查。可根据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情况,定期在畜禽养殖、运输、交易、屠宰等环节开展快速检测工作,形成风险排查评估报告,进一步健全畜禽产品全程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与研判工作机制。

  (三)突出重点环节,强化抽样的科学性、随机性。各县区要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经费,参照市本级监测方案,结合本地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情况,科学确定监测品种、数量、监测项目。要对本辖区所有校园直供畜产品企业、定点畜禽屠宰企业开展抽样,重点加强肉牛、蛋鸡等养殖密集地区的抽样。可结合本辖区实际到农贸市场、超市开展抽样进行追溯监测。对2025年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系统等检测不合格的企业,要全部进行监督抽检。

  (四)落实检打联动,加强监督执法。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进一步完善检打联动工作机制,加强行政管理、监督执法等工作,形成畜产品安全监管合力,对不合格的样品,要及时启动追溯程序,进行跟踪排查,提高案件查办效率。要积极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部门的合作,做好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线索移交,配合案件查处,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抽样单位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移交农业综合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解读人:房立伟

  联系电话:2175986

  解读单位: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阜农发〔2025〕51号关于印发《2025年阜新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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