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3-30 浏览量:59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王雪滨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在深化整治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管理突出问题中开展“突击战”的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提升集体“三资”管理和监管能力,特制定我市《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突击战”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
“突击战”工作方案
按照省、市纪委监委及省农业农村厅工作部署,为切实打好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突击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全面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提升集体“三资”管理和监管能力,集中力量解决一批群众关切问题。
(一)聚焦集体“家底”不清问题,开展集体财产清查,推广大数据监督系统。对村集体自有财产和各级财政资金形成并确权移交到村的财产开展全面清查,着力破解集体财产账外循环、账实不符、账账不符等突出问题。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在全市推广应用大数据监督系统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精准清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农村集体资产“家底”。彰武县要全面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及工作成效,为有序推进大数据监督系统在全市各县(区)、乡镇(街道)、村推广应用提供支撑。确保系统上线运行率达到100%,有集体资源的村100%完成集体土地数据采集。推动集体土地管理数字化、规范化转型,提升资产清查的精准度、效率和规范性。
(二)聚焦“三资”管理“薄弱村、重点村”,推广“三资”监测预警,全面提升现代化监管能力。依托“辽宁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服务平台”,以新邱区及21个“三资”管理薄弱村、重点村为试点,启动“三资”监测预警模型,重点聚焦库存现金过大、延迟记账、合同主体集中、超长期合同、超低价合同、超期收款、资产闲置、资产负债率异动、大额资金支出、账账逻辑不符等10个方面内容,建立监测预警模型和预警信息处置责任体系。按照“试点先行、逐步完善、年内推开”的思路,年内实现预警监测全覆盖,预警信息处置办结率达到80%以上,全面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现代化监管能力。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集体财产清查。按照《辽宁省农村集体财产清查工作方案》,对农村集体自有财产、各级财政资金形成的财产以及其他财产进行全面清查。清查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清查范围扩大到乡镇、村、组三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全资企业、控股企业。
1.明确清查内容。全面覆盖农村集体自有财产、各级财政资金形成的确权到村财产、各单位及个人无偿捐赠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属不清的教育文化等公共财产,以及形成历史久远、投资主体不明、资金来源不清但收益归集体所有的财产,杜绝漏查、漏登、漏管。
2.落实“四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村组自查、镇级复查、县级核查、省市抽查的“四查”工作机制,建立一级监督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确保清查工作落地见效。对清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同步纳入“三资”管理问题台账实行动态管理,限期完成整改销号。
3.创新清查模式。全面推广“大数据+铁脚板”工作模式,线上依托系统比对,线下实地核实,确保财产底数真实准确、账实相符。坚持“查改管用”一体推进,同步梳理盘活闲置低效集体财产,深挖集体资产增值潜力,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二)全市推广大数据监督系统。将机动地等非家庭承包地全部上图入库,逐个地块匹配承包合同等信息,依托大数据监督系统筛查模型,自动筛查私自占用、拖欠承包费等问题,逐个核实确认,研究整改措施,推进问题整改。对大数据监督系统发现的各类问题,同步纳入“三资”管理问题台账实行动态管理,限期完成整改销号。
1.建好应用系统。结合省级系统部署要求和我市系统实际运行状况,统筹做好系统建设,及时申请云服务资源,做好系统在全市各县(区)上线运行的前期准备工作。启动各县(区)数据处理工作,为后续各阶段任务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以县(区)为单位,根据基层实际需求,组织集中培训和镇、村分级培训,实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乡镇(街道)及村级操作人员全员覆盖、应训尽训,确保各级操作人员熟练掌握系统功能、操作流程、数据录入规范。
2.采集录入数据。全面完成数据采集与录入工作,村对照信息图对辖区内地块逐一进行测面切割、现场查勘、核实确认,通过叠加农村土地确权、高清影像、国土变更调查等图层数据,将集体机动地、“四荒”地等非家庭承包土地统一上图入库,逐地块录入合同签订、承包费支付等相关信息,形成本村集体土地电子台账,提升资产管理精细化水平。
3.配置“一村一策”。严格履行“四议一审两公开”程序,对法律政策规定应由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表决的事项,依法通过成员(代表)大会集体表决,确定问题判定及处置标准,准确做好“一村一策”配置,提交乡镇级整治工作专班研究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开展集体“三资”监测预警。按照试点先行、分步推进、年内全面推开的工作思路,全面启动我市集体“三资”监测预警工作。
1.设置预警指标。依托省级“三资”监管系统,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围绕合同、资金、资产、债务、财务管理5个方面,承接省级新增模型,对合同超期、合同主体集中、库存现金超限、账款不符、现金支付异常、资产负债率异动等开展监测预警。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在省级“三资”监管平台统一设置预警阈值。
2.确定试点镇村。按照每市至少1个县(区)、“三资”管理薄弱村和重点村全覆盖的要求,确定新邱区及21个“三资”管理薄弱村、重点村为市级试点,明确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及整改要求,先行先试、积累经验,年内实现全市“三资”预警监测全覆盖。
3.处置预警信息。按照“村整改、乡核实、县抽查”的闭环管理程序处置预警信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预警提示的问题全面开展核查、整改,乡镇(街道)负责对整改情况进行核实把关,核实有问题的驳回并督促整改,年底前预警信息处置办结率达到80%以上。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定期开展实地抽查,对乡镇(街道)核实、县级抽查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等相关部门处置。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联动。严格落实“省级指导、市级统筹、县级主抓、乡村落实”的责任体系,将“突击战”作为“三资”专项整治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双专班”作用,建立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的工作机制,实行“党委政府领导、纪委监督推动、部门协同联动”,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细。
(二)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工作标准。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明确清查标准、规范操作流程。加强大数据监督系统数据质量审核,对重新归入“住宅用地”、“村民自留”和“集体共用”类别的土地,乡镇(街道)要认真核实确认,并对核实确认结果负责。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配合纪委监委开展土地归类质量抽查,对“村民自用”、“集体共用”地的归类、上图地块与合同信息一致性、数据内容的规范性等严格把关,通过查阅原始资料、线下实地核实等方式校验,严防资产“带病入账”。
(三)强化调研指导,规范过程管控。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定期对集体资产清查、大数据监督系统应用、问题整改等工作开展实地指导,帮助协调解决难点堵点问题。按照“村级整改—乡镇核实—县级抽查”闭环程序开展“三资”监测预警信息处置,将突出问题纳入专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四)注重典型引领,营造良好氛围。彰武县要及时总结大数据监督系统试点应用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加强数据信息安全管理,规范信息采集、存储、使用、传输流程,严防信息泄露。对历时久远、矛盾较深、久拖不决等问题要坚持尊重历史、兼顾现状、依法依规处置,防止矛盾激化。进一步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以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为主要目标,持续巩固提升前期集中整治成果。要强化舆情监测分析,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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