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3-30 浏览量:38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王雪滨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总体要求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2026年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通知要求,结合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整治安排,为规范集体经济运行、强化“三资”监管,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继续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
二、审计对象
将2024—2025年专项整治未审计的集体经济组织全部纳入今年审计计划,确保2024—2026年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覆盖率100%。换届已审计项目共享成果、避免重复,重点审计2025年度情况,必要时追溯往年。对资产资源量大、群众反映强烈及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重点村、问题村,按需增加审计频次。
三、审计方式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实施主体,统筹辖区审计组织、人员及推进工作。各县区优先安排系统内人员开展审计,力量不足且条件允许的,可聘请合规第三方机构。
四、审计内容
紧扣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全过程,聚焦集体收入、帮扶项目、资金使用、债务管控、合同履行、财务规范、工程项目、劳务用工等重点方面,全面核查运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度漏洞和风险隐患,重点纠治弄虚作假、违规决策、侵占挪用、优亲厚友、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强化对权力运行、项目实施、收益分配的全过程监督。推动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不断提升农村集体经济规范化管理水平,切实保障集体资产安全和农民合法权益。
具体如下:
(一)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
(二)帮扶项目资产确权到村管理情况
(三)农村集体资金管理情况
(四)农村集体债务管理情况
(五)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情况
(六)集体财务管理情况
(七)工程项目管理情况
(八)劳务用工管理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审计责任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统筹部署,压实工作责任,配齐审计力量,贯通市县联动,按期保质完成审计。
(二)依法规范审计,严守审计纪律
严格依规履职,明确审计程序,坚持持证审计,规范线索处置,超权限问题及时移交。
(三)狠抓整改落实,健全常态长效机制
坚持边审边改,完善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细化时限要求,筑牢制度防线。
解读人:岳怡静
解读单位: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418-2935790
阜农发〔2026〕10号 关于做好2026年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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