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9-05 浏览量:13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岳怡静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强制免疫为重点,加强动物疫病监测和动物检疫,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狠抓应急管理,不断提升疫情处置能力,保障全市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要求,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普通牛羊布病及狂犬病实施强制免疫,切实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当”。确保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平均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统筹抓好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炭疽、新城疫等重点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加强养殖、屠宰等环节监管,严格应急值守制度,严防疫情发生。
二、完成时限
2025年9月1日-10月15日。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做好物资准备和技术培训。强制免疫所需疫苗统一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供应,实行发放、使用实名制,实现可追溯管理。各县区要切实做好疫苗、免疫注射用品等物资保障,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疫苗存储、运输、分配和使用,健全完善疫苗入库、供应台账制度,避免浪费,严禁疫苗外流,规范处置疫苗空瓶和使用过的防疫耗材等废弃物,避免造成环境污染。要对疫苗冷库、冰箱等开展一次彻底检查,确保疫苗冷链系统正常运行。集中免疫前,要对村防疫员、养殖场兽医人员、乡镇所工作人员等开展免疫技术培训,确保免疫操作人员掌握免疫程序、免疫剂量等要求,认真填写免疫卡、免疫档案。规模场户免疫种类、时限、次数相同的动物,强制免疫卡可实行“一批一证”。
(二)扎实做好动物免疫工作。一是抓好强制免疫。按照省部署,全市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普通牛羊布病、狂犬病实行强制免疫。严格按照《2025年辽宁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实施免疫,口蹄疫初免1个月后要加强免疫,以后每隔4个月免疫1次;蛋鸡开产前应进行3次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肉鸡必须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布病疫苗鼓励采取注射或高效免疫设备进行灌服接种,不提倡使用饮水、拌料等方式,免疫过程做好个人防护;按照《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市政府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要求,做好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农村)内狂犬病免疫,发放免疫证明,建立免疫档案,加强免疫注射点日常监管。二是统筹其他动物疫病免疫。要组织开展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炭疽、新城疫等重点动物疫病免疫工作,牛羊养殖密集区要加强炭疽免疫。三是全力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要立即组织开展摸底调查,按照农业农村部第927号公告中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详细掌握辖区内符合最新标准的“先打后补”主体数量及养殖情况。严格执行《阜新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工作方案》(阜农发〔2025〕50号),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扩大“先打后补”政策执行面,加强监督检查和服务指导,切实提高养殖场户自主强制免疫技术水平,确保免疫质量。
(三)科学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工作。一是实施免疫效果评估。秋防期间,开展进村入户排查、入场采样监测等工作,定期抽查核实强制免疫疫苗使用量、畜禽饲养量、检疫出证量等数据的一致性以及强制免疫效果。秋防集中免疫完成1个月后,开展免疫效果评价,免疫抗体水平不达标的,要深入查找原因,及时进行补免。二是提高预警预报能力。根据全市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认真开展疫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强化病原学监测,全面掌握病原分布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监测阳性结果报告和处置,消除疫情隐患。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对重点地区的免疫效果监督抽查,科学研判疫病风险。三是推动无疫小区和净化场建设。积极推进牛羊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以及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净化。鼓励推进养殖企业建成非洲猪瘟、布病无疫小区、种畜禽疫病净化场。阜新县要做好阜新牧原无疫小区复评估准备工作,巩固防控成果。四是进一步布病检测净化。要加强与本级财政部门沟通,保障监测经费。按时限规定,全面完成种用、乳用牛羊普检净化和普通牛羊的检疫净化工作,抽样比例不低于存栏量的2%。规范强制扑杀补助申报流程手续,在国家疫病监测系统中及时准确录入阳性信息和扑杀数量。
(四)严格实施检疫监督工作。一是全面总结“强基固本 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各县区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经验做法、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研究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加强正面宣传,推广应用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达到以点带面效果。并于10月8日前将工作总结上报市局。二是强化官方兽医管理。开展官方兽医账号清查,官方兽医集中大轮训和脱产警示教育,确保官方兽医按程序规范履职,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培训的宣传指导。依托省动物卫生监管信息化追溯平台,强化信息化管控,形成环环相扣的动物检疫流程闭环,堵住监管漏洞。三是严格外引动物监管。各省界间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要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道路运输动物指定通道检查站管理指引》,实行24小时值班,建立监督检查、防疫消毒、疫情报告、信息登记上传管理、违法线索移交等工作制度,切实开展查证验物,提升动物运输环节的疫病防控能力,降低动物疫病跨区域传播风险。四是加大病死动物监管力度。要对河道、沟渠、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开展病死动物集中排查,严厉打击不按规定处置病死动物和贩卖、加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阜彰两县要加强无害化处理中心监管,健全收集、处理各项制度,加强摄像头、运输车辆GPS定位系统维护,严格病死动物运输车辆日清洗消毒。五是强化牲畜交易市场监管。严格执行官方兽医派驻、查证验物、消毒灭源等措施,官方兽医凭有效期内的原始动物检疫证明和完整的进出场记录出具产地检疫证明,严禁为外省或其它地区的牲畜隔山出证。密切关注周边地区疫情动态,因防控工作需要,督促其适时休市,严防疫情扩散蔓延。六是进一步规范证章标识管理和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加强检疫证章、动物证章和标识发放与领取等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规范填写记录,确保可追溯。严格备案条件审核及车辆防疫条件审核,备案车辆实施动态管理。发现未备案的,及时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报告,对未取得备案资格的车辆运输相关动物不予出具动物检疫证明。
(五)持续做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工作。一是开展网格化疫情排查。进一步压实属地、部门、主体防控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畅通疫情举报渠道,发挥好包村包场网格化排查机制作用。做好存栏2000头以上规模猪场全覆盖和部分500-2000头规模猪场(原则上抽检不少于2%的场点)的入场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全面掌握病原分布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生猪屠宰企业要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821号公告,有效落实检测、清洗消毒等制度。监测阳性的,要及时报告、规范处置。二是强化调运监管。严格规范开展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各级农业行政执法机构要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协调配合,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转移和贩卖病死猪等行为。三是开展“大清洗、大消毒”活动。10 月末前,组织开展一次“大清洗、大消毒”活动,对养殖场户、屠宰企业、活畜禽交易场点、无害化处理中心、生猪运输车辆等高风险场点进行彻底清洗消毒,降低环境病毒污染。
(六)突出抓好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各县区要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原则,组织开展布病防控专项行动,有效落实“免、检、消、杀、管”的综合防控措施,提高布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能力。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与同级卫生健康部门进一步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形成防控合力,彻底开展人感染布病病例追踪溯源工作,做到信息真实准确客观。要加强对申报布病、结核省级净化场奶牛场的技术指导,对照审查评分表,逐条逐项落实、推进,确保通过省级评估。开展“手套+口罩”系列宣传干预活动,利用科普大集、培训班等形式,广泛组织实施,提高易感人群防治知识知晓率,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加强炭疽防控,对牛羊养殖密集地区进行免疫,开展疫情排查和消毒灭源,发现死因不明牛羊,立即报告,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发现天然孔出血等典型症状不得解剖,避免感染人。
解读人:房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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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单位: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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