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规范统一市级肥料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9-03-06 浏览量:153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白梅 文字大小: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

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统一市级肥料登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19〕19号)文件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将部分肥料品种登记管理下放至市级农业部门进行实施。从即日起阜新市农业农村局统一负责全市部分品种肥料登记审批管理工作。经研究制定下发《阜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级肥料登记管理工作规程》,请遵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部分品种肥料登记管理工作。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市级肥料登记管理工作规程

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统一市级肥料登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19]19号)文件要求,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辽政发〔2018〕35号)精神,统一规范全市肥料登记管理工作,制定如下规程。

一、市级肥料登记产品种类

市级肥料登记产品种类包括3种,其产品通用名称分别为复混肥料、掺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适用标准分别为复混肥料(GB/T 15063)、掺混肥料(GB/T 21633)、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T 18877)。

二、市级肥料登记类型及有效期

市级肥料登记分三种类型,分别是肥料登记、肥料续展登记和肥料变更登记。复混肥料、掺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按照一品一证原则,根据肥料配合式发放肥料登记证,有效期5年;登记证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需要继续生产、销售该产品的,生产者应当申请续展登记,原有效期续展5年;在登记证有效期内,改变产品使用范围、商品名称、企业名称的,生产者申请变更登记。原省农委颁发的复混肥料、掺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肥料登记证续展、变更由各市负责审批。

三、登记资料要求

(一)肥料登记资料要求

1.《肥料登记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辽宁省肥料登记产品标签备案填报表》;

4.产品自检合格报告。

(二)肥料续展登记资料要求

1.《肥料续展登记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肥料登记证复印件。

(三)肥料变更登记资料要求

1.《肥料变更登记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肥料登记证原件;

4.《辽宁省肥料登记产品标签备案填报表》;

5.变更证明资料

《肥料登记申请书》《肥料续展登记申请书》《肥料变更登记申请书》辽宁省肥料登记产品标签备案填报表》(见附件1-附件4)按照统一格式要求执行;企业可自行开展产品检验,并对所出具的检验报告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企业名称变更需提交变更证明资料(如核准变更通知书等)。

四、生产企业考核

初次申请登记、原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应依据《肥料生产企业考核表》(见附件5)规定进行生产企业考核。同一生产企业申请同类产品登记时,在第一次考核合格后五年内若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可不再组织生产企业考核,如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则需要重新组织考核。

五、登记证格式和内容

肥料登记证格式详见附件6。纸张大小为A4尺寸,主要内容包括肥料登记证号、企业名称、产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产品形态、主要技术指标、适用范围、发证日期和有效期。

登记证号编号格式要求:辽农肥(××××*准字××××,()内为发证年号(四位数字),*为市级简称(分别为沈、大、鞍、抚、本、丹、锦、营、阜、辽、盘、铁、朝、葫),××××号为登记证序号(四位数字),年度内连续编号。续展登记时,原登记证号不变,有效期在原来基础上续展5年。变更登记时,原登记证号及有效期不变。

登记证主要技术指标(加粗字体部份视实际情况标注):复混肥料:N+P2O5+K2O≥×%,配合式,含氯,含氯(低氯)、含氯(中氯)含氯(高氯)含硝态氮,枸溶性磷。掺混肥料:N+P2O5+K2O≥×%,配合式,单一中量元素含量≥×%,单一微量元素含量≥×%,含氯,枸溶性磷。有机-无机复混肥料:N+P2O5+K2O≥×%,配合式,有机质≥×%含氯技术指标总养分、氮、磷、钾、有机质含量数值表述中取整数,其他按照标准要求执行。

登记证有效期到月。审批章格式可由各审批单位自行确定。

六、肥料登记信息发布与报送

农业农村局建立肥料登记产品信息发布制度,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信发〔20151号)要求公示肥料登记信息。每年115日前,将全部有效的肥料登记信息以公函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审批处,信息报送表格式附件7

七、审批程序

办证企业到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科进行申请,领取相关材料,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市现代农业中心进行审验、考核等工作,审定后核发《辽宁省肥料登记证》。

八、联系方式

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科,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绿色发展部,办公室电话:0418-2935290,邮箱:nwfazhi@126.com

附件:1.肥料登记申请书   

2.肥料续展登记申请书

3.肥料变更登记申请书

4.辽宁省肥料登记产品标签备案填报表

5.肥料生产企业考核表

6.肥料登记证式样(正面、背面)

7.     市肥料登记产品信息报送表

附件1:

肥料登记申请书

一、申请者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手机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手机


企业总人数(与肥料有关):  人。其中,管理人员:  人;技术人员:  人;工人: 人


企业性质

注册资金

流动资金


二、产品信息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商品名称


注册商标

文字图形

有效期

商标来源

注册受让


设计生产能力

实际生产能力

投产日期


产品剂型

颗粒    粉剂

外    观


产品技术指标


三、原料、辅料及生产工艺概述


名  称

在投料中所占百分含量

来  源








生产工艺概述及工艺流程简图: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设备名称

型号

生产企业名称

购入时间







主 要 检 验 设 备







提交的证明资料目录:

以上所填写信息真实有效,提交的资料真实合法。本产品对他人的知识产权不构成

侵权,对资料不真实或引起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者法定代表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注:表格不够可另附页


附件2:

肥料续展登记申请书

产品通用名称

登记证号

有效期至





一、企业及法人信息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手机


二、产品有关信息(近5年)


年份

产量(万吨)

产值(万元)

销量(万吨)

销售地区及适用作物





提交的证明资料目录:

以上所填写信息真实有效,提交的资料真实合法。本产品对他人的知识产权不构成

侵权,对资料不真实或引起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申请者法定代表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肥料变更登记申请书

产品通用名称

登记证号

有效期至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手机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手机

提交的证明资料目录:

以上所填写信息真实有效,提交的资料真实合法。本产品对他人的知识产权不构成

侵权,对资料不真实或引起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者法定代表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

辽宁省肥料登记产品标签备案填报表

标签备案项目

标签备案内容

填表说明

企业名称

 

同营业执照中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标准规定的名称。

产品商品名称*

 

企业自行选填,不得夸大、虚假、误导消费。

登记证号

同肥料登记证

填写同肥料登记证

执行标准号

 

现行有效。

商标*

 

注册商标,文字或图形等。企业自行选填

净含量

 

符合产品标准要求。

产品形态

 

粒状或粉状

产品技术指标

 

按产品标准要求填写。例如总养分;配合式;产品标准规定应单独标明的项目,如含氯、含硝态氮、枸溶性磷等;其他养分,如掺混肥料中微量元素、中量元素含量等。

产品说明*

 

企业自行选填。企业对其真伪性负责,不得夸大、虚假宣传。涉及产品特点、产品简介、产品功效、产品作用、功能特点等内容。

使用说明

 

产品适用作物、使用量、使用方式、使用时间

注意事项

 

如限用作物或土壤、警示说明、贮存要求等

生产日期及批号

 

填报生产日期及批号格式。

企业生产地址

 

产品生产所在地址。

企业电话

 

企业联系电话

企业传真*

 

企业自行选填

企业网址*

 

企业自行选填

其他*

 

法律、法规另有要求的,应符合其规定;生产企业认为有必要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标识。

注:1.“*”项为非必填项,企业自行选择填写;2. 企业填写时可删除填表说明一栏。

附件5

肥料生产企业考核表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产品名称:                                              

考核日期:                                              

考核单位:                                              

序号

考核内容

记事

备注

一、质量管理

1

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分工明确,职责清晰。

2*

有厂级领导主管质量,专人或专门机构负责质量管理。

3

有明确的质量方针、目标,并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

4

办厂手续齐全。

二、生产条件

5*

有满足生产需要的厂房及车间,设施符合条件要求;原料、辅料与申请资料相符。

 

6*

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原料库及成品库,库房设施符合要求

7

有生产工艺流程图,生产工序有操作规程,并能按操作规程组织生产;工艺流程与申请资料相符。

8

主要生产设备的类型和数量能满足生产工艺的要求,并与申请资料相符。

9

辅助设施配套齐全,能够保证正常生产和质量要求。

 

10

关键控制工序有记录,有完整的生产台帐。

三、质量检验

是否有专门的质量检验机构:    是口     否口

委托检验机构名称:                                               

11*

有专门的质量检验机构,场所固定,面积和房间满足需要

12*

有专职的检验人员,检验人员应持证上岗。

13*

有现行的成品检验标准。

14

检验仪器设备齐全,满足原材料主要指标和成品全项检验要求;仪器设备与申请资料相符。

15

有计量要求的仪器设备须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16

对每批原材料和成品进行检验,并有记录。

17

检验原始记录有固定格式,设计规范,填写清晰,有检验人员和审核人员签字。

18

每批出厂产品都有质量合格证。

19

产品包装袋材质应符合要求,包装袋标识应符合要求。

注:若企业尚未建立实验室,应委托相关单位,签定协议。被委托单位应满足第111213 14151617条的要求。

四、规章制度

20*

质量管理制度。

21

质量责任制度。

22*

成品检验制度。

23

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有措施保证不合格产品不出厂)。

24

生产管理制度。

25

生产设备管理及维护制度。

26

产品存放及出库制度。

五、考核结果及意见

A项总数

B项总数

C项总数

考核人员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 考核表由考核人员现场填写。每条考核情况按通过、基本通过、不通过填写,在记事栏中分别以“A”“B”“C”表示,并在备注中注明“B”“C”项原因。基本通过项目指考核内容可以在一个月内通过整改达到通过要求的项目。

2. 序号栏,“*”代表关键项目

综合考核结论分通过、基本通过、不通过三种情况。不通过原则:(1)关键项目有一项不合格;(2)关键项目有二项(含)以上基本合格;(3)非关键项目有二项(含)以上不合格;(4)非关键项目有五项(含)以上基本合格;(5)基本合格加不合格项目(非关键项目)超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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