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农业机械较大以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政策解读

日期: 2021-08-02 浏览量:778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白梅 文字大小:

一、起草背景

增强阜新市处置各种突发农机事故的能力,规范农机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科学有效地做好农机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农机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危害和财产损失

二、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6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05〕11号)、《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农业部2011年第2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

三、主要内容

一是成立应急组织,由市农业农村局成立相应的农机事故应急组织领导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和日常管理机构。二是对此类事件预测预警,及时进行信息保送。三是通过分级响应、先期处置、现场处置等方式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四是妥善完成后期处置和应急保障工作。


阜农发〔2021〕74号阜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阜新市农业机械较大以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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