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考核办法

日期: 2022-12-05 浏览量:4169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白梅 文字大小: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有关工作的总体要求,为不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持续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村集体经济增长的目标。参照《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绩效评价的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市65个乡镇619个行政村

二、考核原则

为进一步调动和增强基层组织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再上新台阶。以对各行政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总量及年度内提高幅度考评为主,坚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质量与发展效益并重,基础评定(40)与定量考评(60)相结合的原则来进行。

、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

(一)工作开展情况[40]

1.工作措施实施情况(5分)

1)县(区)、乡组织、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齐抓共管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具体文件。(2分)

2)县(区)、乡(镇)、村高度重视。各村结合实际制定出具有较强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规划及年度目标,有具体实施方案3分)

2.规范开展工作情况(5分)

1)县(区)、乡)结合实际制定监督考核管理办法2分)

2)乡(镇)、村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开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典型宣传1分)

3)规范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及指导1分)

4)相关档案管理规范1分)

3.村级三资管理使用情况(25分)

1)村级资金使用情况(10分)

上级财政奖补资金,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使用。(5分);严格按照四议一审两公开程序操作。(5分)

2)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情况(15分)

村级三资监管平台记账规范(3分)村集体资源、资产通过省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公开交易(7分)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制度规范(3分)加强资金使用监督检查。(2分)

4.工作纪律(5分)

遵守纪律,乡农经监管部门、村没有发生违纪违规行为。(5分)

(二)工作成效情况[60]

1.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30分)

1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得20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0万元-50万元(含50万元)10分;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0万元-20万元(含20万元)5;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20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3;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的不得分

2)村集体经营收入达到100万元及以上或较上一年增长10%以上(含10%)得10分;村集体经营收入达到100万元-50万元(含50万元)较上一年增长5%-10%(含5%)7;村集体经营收入达到50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较上一年增长1%-5%(含1%)5;村集体经营收入达到10万元-5万元得3分;村集体经营收入5万元-2万元得1分;村集体经营收入1万元以下或较上年减少不得分。

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情况10分)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上一年增长10%以上的(含10%),得10分;增长5%-10%(含5%,不含10%),按增长比例得5-9;增长5%以下的,按增长比例得1-5分;较上一年收入未增加或减少不得分。

3.村级集体经济规范经营情况(10分)

1)在工商部门或农业农村部门登记注册,组织机构健全、有规范的运行章程。(3分)

2)与入社村民签订合同或协议(2分),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等(2分)。

3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有效规范运行,理事会、监事会、股民大会各司其职,重大事项有研究,有表决等。3分)

4.可复制推广性情况(10分)

1)村集体经济有稳定经营收入的经营项目6分)

2)通过农村三变改革,总结形成村级可推广的成型经验做法,同时认清存在的问题、困难,有下步发展的思路。(4分)

、考核方式

按照季度考核与年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前三季度以基础评定为主,第四季度末百分制逐项量化打分评比。季度考核与年末考核成绩的权重比例分别为30%70%,年度考核结束评定出各行政村全年考核总成绩。

(一)季度考核。主要针对基础评定各项指标对各行政村开展具体考核工作,侧重对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的档案管理;村级三资监管平台记账情况;村集体经济项目运行情况;工作纪律等常态化的考核指标。

(二)季度通报。市、县(区)、乡(镇)要成立考核小组,按季度进行考核,并及时对季度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三)年末考核。市、县(区)、乡(镇)考核小组按照此《考核办法》将对全市各村进行全面考核。以各村实际项目发展集体经济收入为基础,依据各县(区))基础的考核结果,市级考核小组采取听汇报、实地调研、查阅相关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考核,最后由市考核小组办公室汇总评定考核结果,并通报全市。

(四)具体操作。市、县(区)、乡(镇)考核小组要按照考核办法,对所辖各行政村按要求分别进行考核。乡级考核要对所辖村全覆盖;县(区)级考核所辖全覆盖,村不少于分之一;市级考核每次对县(区)全覆盖,两县乡不少于三分之一,村不少于10%

、组织实施

全市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考核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实施,并成立市级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科。

六、结果运用

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市级考核小组办公室负责进行工作总结并将全市村级集体经济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同时上报市委、市政府,结果将作为全市65个乡镇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作为对村级领导班子考核和村干部奖惩的主要依据。                           

 

附件:1.阜新市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考核领导小组

2.阜新市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绩效评价指标量化评分表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202212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市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考核领导小组.doc

  附件2:阜新市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绩效评价指标量化评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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