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关于推广有机农业带动地区产业升级的建议》(51号)答复

日期: 2022-05-05 浏览量:272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白梅 文字大小:

杨艳委员

  我局接到市政协杨艳委员提出的《关于推广有机农业 带动地区产业升级的建议》后,认真按照提出人的建议积极开展工作,现将有关方面情况答复如下:

  一、完善扶持政策,推动我市有机农业发展。

  根据《农业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人民银行 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179)和我省出台的《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辽农产〔2019120号)、《辽宁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评选及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农加领办〔2020〕1号)及《2020年辽宁省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阜新市积极组织我市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创建工作,推动我市产业化进程和有机农业发展。自2021年起,市财政对“两品一标”产品认证企业给予每个产品3万元补助。市、县两级财政将继续出资建立园区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和产业基金,与省级资金配合使用,用于园区企业发展、贷款担保、贴息、园区建设和对固定资产投资额度大、牵动力强及我市重点鼓励类重大项目给予补助;对引进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项目,由受益地区财政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对项目给予奖励,并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对招商中介人给予奖励;整合国家农业结构调整资金等涉农行业资金,重点向园区倾斜,支持龙头企业和基地建设。一是有机农业品牌提升计划。以花生、黑豆、小米、地瓜等为重点,培育打造一批阜新区域公用品牌。认定表彰一批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阜新名牌产品和阜新市名特优新农产品加工企业。组织开展优质农产品加工质量品牌创建和宣传周活动,遴选和推介一批品牌建设成效突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和产品。二是有机农产品加工标准提升行动。加快农产品及加工品生产标准制修订,构建覆盖全产业链的标准体系,全面推进标准化生产。三是有机农畜产品认证登记发展计划。鼓励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登记。四是有机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建设阜新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平台,健全追溯数据,完善追溯管理核心功能,逐步将三品一标企业全部纳入追溯平台管理,建设覆盖全市、互联共享、通查通识的智能化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

  二、积极推广有机农业模式,带动地区产业升级。

  近年来,市政府积极推广有机农业模式,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开展农用地土壤监测,保障农业生产土壤安全。为掌握我市农产品产地土壤状况,自2019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农用地分类管理工作。完成了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共布设详查点位464个,划定详查单元56个。通过依据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数据、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数据结果,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市农业农村局下发了《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快推进2020年全市耕地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阜新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同时,组织成立技术指导小组,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提供技术支持。现阶段,我市所有县区耕地类别划定成果已全部通过农业部专家评审,建立了耕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分类清单、编制了总结报告,形成了一图一表一报告2022年,根据类别划分结果,我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监测数据全部低于风险筛选值,全部为优先保护类。(全省14个市只有阜新市农用地全部为优先保护类,其他市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高于风险筛选值情况。

  为达到有机农业标准,我市大力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按照政府扶持引导、企业市场化运作、农民积极参与、资源循环利用的思路,通过示范带动,提升全市回收利用水平,有效的防治地膜残留污染,促进了农业绿色发展。2021地膜使用量342.175吨,回收量312.968吨,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率达到91.46%有效遏制了白色污染蔓延。一是典型示范引领,推动废弃农膜回收工作。我市充分发挥政策性资金引导作用,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农膜污染防治工作,联合生态环境局等四部门下发了《阜新市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从而保证了我市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加强市场监管。结合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将不符合标准的地膜列入农资打假清单,坚决杜绝不符合国家和我省质量标准的地膜出厂、入市、进田。是全面推广标准地膜。加强对地膜新国家标准的宣传,引导广大农民特别是家庭农场、土地流转大户、国营农场等规模化经营主体,全面使用强度高、耐候期长、易回收的标准地膜。是结合种植结构调整,适度减少覆膜作物种植面积,因地制宜推广抗旱性强、地膜依赖度低的作物品种及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替代技术,减少聚乙烯地膜使用量。五是建立废弃农膜台账。完善农田地膜残留和回收利用监测网络,加强地膜使用和回收统计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

  利用好高素质农民培训,服务有机农业发展。注重农民培训,计划每年培育高素质农民1000人以上,主要针对农业种植大户、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合作社管理者、返乡入乡创业从事农业的人员等,培训采取线上+线下融合教学方式,计划开设经营管理型培训、专业生产型培训、技能服务型等三类培训班次,培训工作覆盖两县、五区,2022年度计划培训高素质农民1200人。将有机肥替代、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作物绿色植保、绿色农产品相关知识等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培训课程。组织学员进行田间学校开展实操实训,现场学习绿色种植实用技术。在疫情防控允许条件下计划组织学员到省农科院试验基地、省内外有机农业发展较好地区进行参观学习,逐渐改变农民原有种植方式和种植理念,不断提高绿色生态农业意识。并计划邀请域内、外专家学者,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开展训后跟踪服务50人次,现场指导农民开展绿色种植实践。利用好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面向新型经营主体者、种植大户开放参观学习,让农民切身体会到绿色有机农业发展成果和有机农业科技、经济附加值,每年设计组织此项参观培训30期,计划组织1万余农民参与,切实发挥好科技示范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加农民对有机农业的认知程度、逐步调整种植结构,促进绿色、高效农业发展,不断提高农产品市场公信力。

  四支持有机农业发展,促进产业融合。

  截止目前,全市获得两品一标认证产品总数达到57个,其中绿色食品52个,认证企业20户,认证面积16万亩;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5,证书授权使用人10    2022年,我市将继续大力培育有机农业品牌,树立标杆企业,加快构建以区域公用品牌为核心、企业品牌为支撑、产品品牌为基础的品牌发展体系,促进阜新市农产品加工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加强品牌建设,积极开展商标注册,积极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认证,争创省级和国家级驰名、著名商标。加大农产品加工品牌宣传推介和营销力度,提高市场影响力。建立健全覆盖全产业链的标准体系,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制定较高水平的企业标准。强化农畜产品及加工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202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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