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日期: 2022-01-07 浏览量:465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白梅 文字大小: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农业农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对照《2021年阜新市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认真落实各项部署。积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动阜新高质量转型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按照《关于报送2021年度法治工作情况通知》要求,将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按照中共阜新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全面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方案》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党组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在全局范围内积极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活动。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今年2月,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分管法规领导参加“辽宁政法大讲堂专题辅导讲座-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报告会”,进行了认真学习。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发挥党组织宣传作用。各党支部分别开展专题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先后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等内容。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法治观念,增强了崇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构建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组织保障,确保责任到位。成立了市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成员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法治的良好工作局面。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辽宁省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各项要求,切实担负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每半年听取1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在局机关设置法规科,具体负责市农业农村局的法治工作。

三、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1.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将行政职权下放到位,按照“就近办、一次办、最多跑一次”等优化审批事项工作要求,结合农业农村部门业务全面面向农村,申请人和申请企业集中在县区乡镇的特点,将部分行政职权事项下放至各县区农业部门办理。

2.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市农业农村局证明事项共44项。

3.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组织召开“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暨“互联网监管”系统培训视频会议,并按照省农业农村厅涉企许可改革清单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举措,认领事项、精准维护事项库。

四、构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对象名录库。全面梳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农业生产、经营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法律法规所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制定了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明确抽查事项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等。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五、积极参与立法工作,完善农业农村法律体系

市农业农村局重视和加强立法工作,落实立法相关任务,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2021年涉及我局立法主要任务是配合市住建局,围绕起草《阜新市农村垃圾治理条例》开展相关论证等工作。

1.高度重视,积极主动。我局多角度、全方位参与起草立法项目、立项论证、审议评估等相关环节的工作,在畜禽养殖废弃物治理、秸秆综合利用治理等方面,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咨询意见,特别是在涉及大量专业性、技术性条款方面充分发挥专业职能,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建议,使出台的相关条例更加明确具体、科学严谨、符合市情、务实管用。

2.科学把握,务实求真。深刻领会农村环境治理领域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各个时期的重大会议精神,按照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指导思想,准确把握立法的立项、起草、审议和宣传等环节的主导,努力体现务实的立法精神,确保立法工作有特色、立得住、行得通、具实效。

3.积极配合,确保实效。积极做好立法调研、做好立法论证、当好立法参谋,密切沟通,加强协作,贡献专业智慧和成熟经验,提出相关立法意见和建议,为提高立法质量提供有力支持。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着力提升执法效能,推动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严格按照省委市政府、省农业农村厅要求,按时完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组建任务,于2019年5月29日正式成立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队成立后,陆续进一步完善了机构设置、队伍管理、制度建设、条件保障、执法工作、党的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在今年开展的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互评中阜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被评为优秀。

2.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3-9月份,组织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骨干人员,开展了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亮剑行动、打击私屠滥宰专项行动、打击非法处置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蓝盾行动”、打击使用“瘦肉精”非法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等执法行动。严格执行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让严重违法者付出高昂成本。启动联合执法机制,2021年,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市公安局食药侦支队、阜蒙县公安局食药侦大队、彰武县公安局食药侦大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办案,有效落实行刑衔接。

3.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认真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风险防控机制。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和解、行政奖励等非行政强制手段的运用。为提高监管执法的规范性和提升全市农业系统行政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按照执法检查计划,3初开展了全市农业系统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现场检查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对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案卷归档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发放讲解了省农业农村厅编制的《农业执法案例汇编》。9月份,组织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两县执法队,开展2021年优秀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选活动,推荐优秀案卷参与省农业农村厅优秀卷评选。

4.在行政执法中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推行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建议、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等非强制执法手段,鼓励推广“包容免罚”监管方式,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制定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事项清单。市农业农村局共有30项行政处罚事项列入包容免罚事项。

七、健全行政纠纷的预防和化解机制

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法规科工作人员与委托律师协同配合,全年完成4件行政诉讼案情调查及出庭应诉材料的准备工作,向长治市动物保护协会送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八、加大普法工作力度

1.加强组织领导和保障。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我局高度重视农业普法工作,始终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农业农村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分工协作,共同推进。严格按照市法治委的工作部署,结合部门职责各相关科室定期开展法制宣传,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普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组织实施全局普法工作。

2.加强普法重点内容宣传。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学习等理论知识宣传;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宪法法律以及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民法典学习宣传;开展农业专项法治宣传。

3.开展重点对象的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阜新市农业农村局谁执法谁“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建立了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并组织实施。执法机关在执法和服务管理过程中能够以案释法以案说理,普法与执法相结合。

九、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内容,各支部列入学习计划,利用集中活动时间和个人学习时间开展宪法学习。开展法治培训和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对全局执法人员进行法制法规知识和理论知识的答题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农业法律知识培训,强化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加强农业法律宣传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农业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干部培训的必修内容,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组织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执法骨干参加农业部举办的全国农业行政执法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农业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提升了尊法守法意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今年三月份,举办全市第一期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骨干人员培训班,组织市、县(区)农业行政执法骨干130余人在市农业学校进行为期4天执法培训,邀请省、市农业执法专家授课,培训结束后举行了学员结业考试,为考试合格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收到良好效果。4月份,组织市、县(区)农业行政执法干部职工60余人在市农业学校开展了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知识竞赛。通过培训和竞赛,进一步提升了一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法律素养和执法业务能力,展示了新时期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为打造一支业务精通、作风顽强、综合素质高的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按照《阜新市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工作方案(2021-2025年)》《阜新市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工作方案》《关于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 为阜新高质量转型全方位振兴提供法治保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按照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继续深入宪法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动阜新高质量转型全方位振兴贡献力量。

  特此报告。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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