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3-03 浏览量:427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白梅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按照《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关于报送2022年度全国农村可再生能源和农业资源环境统计数据的通知》(农科(能生)函﹝2023﹞1号)要求,各县区需报送2022年度农村可再生能源和农业资源环境统计数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报送内容
请各县区按照《全国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调查制度》《全国农业资源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制度》要求,组织填报《2022年度全国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汇总表》和《2022年度全国农业资源环境信息汇总表》相关内容(见附件1、2)。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各县区于2023年3月27日前将本地区《2022年度全国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汇总表》《2022年度全国农业资源环境信息汇总表》和统计分析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无章不受理),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环保专班(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电子版)。
三、有关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根据2022年农业农村部发布《农村沼气安全处置技术规程》(NY/T3897-2021)行业标准要求,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农村可再生能源户用沼气池报废数据统计工作,如有变动,在原有填报要求基础上,另形成正式说明文件(盖公章)一并上报。
二是强化指导。各县区要严把数据的汇总和审核环节,确保统计报送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客观性,认真分析总结相关情况,编写年度统计分析报告。各单位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市农业农村局环保专班联系。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环保专班 王丽维
电 话:13704182232
邮 箱:lnfxhbz@163.com
附件:1.《2022年度全国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汇总表》
2.《2022年度全国农业资源环境信息统计汇总表》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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