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2022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日期: 2022-08-03 浏览量:387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白梅 文字大小:

一、出台背景

2022年,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财〔2022〕114号)文件。市农业农村局结合《阜新市农业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基于阜新市草食畜牧业发展现状,经征求相部门意见,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阜新市2022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阜新市基本情况、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项目建设内容、资金筹措及使用、实施步骤及进度、效益分析保障措施七个方面的内容。

(一)阜新市基本情况。畜牧业是我市的传统优势产业,畜牧业转型升级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畜牧业作为全市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作用更加突出;二是推动我市经济跨越发展作用更加明显;三是增加农民收入拉动作用更加强劲,农民人均收入达17933元。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和专业化青贮生产企业为主体,有效提高土地产出水平和牧业综合效益,稳定青贮玉米和优质饲草种植面积,提高全株青贮玉米和各类饲草质量,逐步建立与现代草食畜牧业发展相适应的优饲草料种植业结构和加工利用体系,通过以养带种方式加快推动现代饲草产业发展。一是坚持科技引领原则。二是坚持种养结合原则。三是坚持企业主体原则。四是坚持公平互惠原则。五是坚持稳存量提质量原则。

(三)项目建设内容。一是项目实施范围:按照国家及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项目在我市全域范围内实施,以阜蒙县、彰武县为重点。二是项目补助对象和标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用于优质饲草料收贮,补助对象为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以及专业化饲草料加工企业(合作社)等收贮主体。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标准为:肉牛存栏50头以上、奶牛存栏50头以上、羊存栏200只以上、驴存栏50头以上、鹿存栏50头以上。三是项目主要内容:“粮改饲”主要采取以养带种方式推动种植结构调整,促进青贮玉米等饲料作物种植,收获加工后以青贮饲料、干草等形式由牛羊等草食家畜就地转化,引导草食家畜养殖从利用玉米籽粒向饲用全株玉米或饲草青贮、优质干草转变。

(四)资金筹措及使用。阜新市粮改饲项目补贴资金来源为省财政按“因素法”砍块下达我市的中央财政粮改饲补贴资金,项目验收后省厅将据实清算,资金全部用于经实地验收并公示后的项目承担主体(实际贮制青贮的养殖场户和收贮加工饲草料单位)的补贴。依据验收公示后的我市各县(区)青贮饲料实际完成收贮量和省据实清算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额,清算下达各县(区)补贴资金。

(五)实施步骤及进度。一是摸底调查和制定方案。二是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申报。三是承担项目的实施责任主体开展项目实施工作。四是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公示和绩效考评工作。

(六)效益分析。通过粮改饲项目实施,助推我市农业供给侧结构调整,有效提高土地产出水平和农牧业综合效益,逐步建立与现代草食畜牧业发展相适应的优质饲草料种植业结构和加工利用体系,通过以养带种方式加快推动现代饲草产业发展。

(七)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二是狠抓节点督导,强化项目监管。三是严格资金管理,发挥引领作用。四是及时准确填报数据,实施精准化管理。五是强化节点考核,推动项目开展。六是抓好典型,加强宣传。七是加强技术研究,强化技术推广。八是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效能。

  文件解读单位: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尚冰峰

  解读电话:0418-2175788


阜农发 【2022】101号关于印发《阜新市2022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